20年专注抗紫外线、抗黄变

 
双方撤销诉讼,长阳科技向东丽支付500万人民币许可费获其反射膜**许可


       媒体报道,11月4日长阳科技发布与东丽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丽和长阳科技一致同意撤回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相关**的未决争议,加强合作,实现共赢,公司也有意向从东丽获得东丽合法拥有的中国**CN200780040088.8(**发明名称:光反射板用白色聚酯膜,以下简称“本**”)的许可;东丽愿意基于本协议的条件将本**的许可授予长阳,经双方一致协商,于近日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自签署日生效。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东丽向长阳授予本**(CN200780040088.8),以便其在中国开发、制造、使用、销售或分销**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反射膜产品)。该许可是非独占、不可转让及不可再许可的(“许可”)。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至2027年10月23日为止,“约定不起诉”条款除外(至 2030 年 10 月 23 日为止)。长阳应在本协议生效日起九十天(“约定支付日”)内,向东丽一次性全额支付 500 万元人民币作为许可费,该许可费一经支付,不可返还。双方确认,在适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10月 23日,任何一方在全世界范围内不会再基于各自拥有的与反射膜相关的**对另一方提起任何关于反射膜产品的**侵权诉讼或仲裁。

       上海苍洪公司销售的紫外线吸收剂在光反射膜材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公司持续关注包括长阳科技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光学膜材制造企业的发展动态。